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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十四五”规划
日期:2022-03-22 阅读:3726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推进我省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落实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5项重点任务,大力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快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为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最广泛地把产业工人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引导产业工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发挥产业工人首创、原创精神,提升产业工人素质,维护产业工人权益,提高产业工人地位,增强产业工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从制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入手,直面困难挑战,勇于改革创新,坚决破除束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清障搭台,强化保障,切实提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需求引领。聚焦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对产业工人提出的新要求,定向引人、定向育人、定向用人,推动、支持和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建功立业。

        ——坚持系统观念。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不同性质和特点,着眼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定性定量结合,多要素、多层次、多角度统筹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主要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培育一支符合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覆盖广泛、梯次合理、素质专精、规模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引领进一步深入,建功立业举措进一步完善,产业工人素质进一步提升,合法权益保障进一步落实,产业工人地位进一步提高,产业工人队伍进一步壮大。到2025年,新培育100名云岭工匠、300名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350名首席技师、400名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高职在校学生人数增加28.4万人以上,技工院校新增招生25万人以上;全省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行动,累计培训500万人次以上,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0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5万人以上。

        二、主要举措

        (一)不断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

        1.加强和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党建融合发展。持续深化党建带工建,创新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及时有效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党的工作,提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形有效覆盖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加大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力度,通过计划单列、重点倾斜等方式,优先发展生产一线产业工人、技术能手特别是优秀青年产业工人入党,每年发展党员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根据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组织结构、经营模式、用工方式等新变化,动态调整党组织设置,把党的组织建到车间班组、经营网点、工程项目、服务窗口等基层单位。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区域统建、行业联建等方式,实现党的组织对非公有制企业有效覆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产业工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产业工人立足岗位攻坚克难、干事创业。

        2.加强和创新产业工人思想政治教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产业工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的宝贵经验,在产业工人中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工人运动史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打造“五一”系列活动品牌,开展“永远跟党走”云南职工系列文体活动,深化“中国梦·劳动美”、“劳动者风采”主题教育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工地。发挥“云岭百姓宣讲团”作用,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企业文化中心和党群文化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等阵地,运用产业工人听得懂、听得进、乐于接受的话语体系,引导广大产业工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加强网上思想引领,开展“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职工好网民”系列活动,提高运用互联网组织、宣传、引导、服务产业工人的本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面向产业工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高产业工人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

        3.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宣传舆论阵地作用,深入开展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完善劳模政策,落实劳模待遇,规范做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评选表彰工作,成立云南省劳动模范协会,为广大劳模提供全方位、一体化服务,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社会氛围。厚植工匠文化,发布“云岭工匠”年度人物,推动设立“云岭工匠日”,提升“云岭工匠”品牌社会影响力。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车间、进社区活动,推动建立云南省工人运动史陈列馆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教育基地,扎实推进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孵化和扶持一批深刻反映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良好风貌的影视剧、歌曲、文学等优秀文艺作品,讴歌在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产业工人。

        4.深化新时代工会改革创新。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贯穿工会深化改革创新全过程,推进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节约型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作用。提高工会对包括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各行各业、各种用工形式劳动者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更加广泛地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健全工会工作制度机制,坚持把改革向基层延伸,推进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把力量和资源向基层倾斜,充实县级以下工会工作力量。

        (二)深入开展产业工人建功立业活动

        1.大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组织、各方协同、职工参与”的劳动竞赛格局,健全完善企业竞赛、县级竞赛、州(市)和省级产业系统公司竞赛依序向省级示范性竞赛升级,省级示范性竞赛申报全国引领性竞赛的体系。持续推动竞赛技术标准与国家竞赛标准、世界竞赛标准相衔接,提高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创新劳动和技能竞赛形式和内容,建立健全竞赛同劳模评选、职称评定、技术等级认定、工资收入等相融合的体制机制,提升竞赛活动质效水平。聚焦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大活动为主要阵地,以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为重点,广泛深入推进“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搭建产业工人展示平台,组织云南选手参与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组织开展以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企业和产业工人为主要对象,以技能大赛、岗位练兵、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云南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2.广泛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以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等企业和产业工人为主要对象,开展以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为主要内容的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聚焦绿色铝硅、新能源、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数字云南、绿色食品等领域,鼓励支持产业工人参与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开展创新工作室、创新项目等典型培育活动,大力开展产业工人创新项目孵化,在重点产业、关键领域取得一批创新成果和技术突破。通过举办职工创新成果展,开展职工优秀创新成果交流活动,为职工搭建展示平台。加大职工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鼓励产业工人在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中,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网上练兵和“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释放创造潜能,为创新型云南建设贡献力量。推进行业企业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组建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联合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科研机构共建创新创业平台。

        (三)全面推进产业工人素质提升

        1.健全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完善职业教育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实施职教园区“引领”工程、中职“强基”工程、“云岭工匠”培养工程、高职“双高”计划,加快云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职业教育强省。改革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办学模式和课程体系,强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社会服务职能。实施产教融合工程,强化校企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构建多元办学格局,全面深化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加强职教集团(联盟)、校企合作共同体、产教融合基地等项目培育和建设,指导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社会培训。高标准打造公共实训基地和产业集群实训基地,建设高水平实训指导师队伍,全面提升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新能力。推动曲靖市麒麟职业教育集团全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使之成为全国知名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产业工人实训基地。总结推广产教融合企业试点经验,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完善校企合作协调推进机制。鼓励各类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专业、开发课程,鼓励开展冠名培养、订单式培养。进一步健全完善技能等级认定监管制度,提高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公信力。深化工程领域职称评审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有效激励专业技术人才。

        2.健全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培训体系。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规范,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依托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现代化产业工人培养培训基地(中心),持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制定产业工人培养计划、培训考核制度,重视企业内部工人技术技能培训。鼓励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自主开展培训,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转岗转业能力。鼓励社会力量、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积极承担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中小微企业员工、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群体开展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鼓励名师带高徒,探索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推广“双师带徒”培训模式,开展“名师高徒”选树活动。实施“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畅通一线产业工人继续学习深造路径,增加有工作经验的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中的比重。

        3.强化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在培养技能人才上的优势作用,鼓励企业建设培训中心、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鼓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技能提升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强化创新驱动,构建产学研用融合的产业创新体系。推进企业与各类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整合资源,联合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成果转化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整合企业现有人才数据资源,建立人才库,动态发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促进产业和人才需求的精准推送、精准对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向纵深发展,组织引导院校、科研院所、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等的各类科技人员踊跃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行列,协助企业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协作、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活动。

        4.大力提升产业工人素质。健全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岗培训体系、以赛代训体系、培养评价体系,构建政府、院校、社会、企业、工人同心合力推动产业工人技能素质提升大格局。实施“技能云南”行动,开展一线职工“求学圆梦行动”,健全终身技能培训制度,提升产业工人技术技能水平和学历层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依托大型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孵化拔尖人才,培育储备工匠型人才。加强产业工人技能国际交流与合作,选派优秀技能人才赴制造业强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研修学习、进行技术交流、参加技能竞赛。鼓励引进高技能人才,企业从省外引进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队选手,优先纳入各地高技能人才评价范围。鼓励企业、院校组织和推荐选手参加国家和省级技能大赛。进一步加大“大国工匠年度人物”、“云岭工匠”培养力度,示范带动更多产业工人技能成才、技能报国。健全人才评价体系,推动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做好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打破职业技能等级和专业技术职务间界限,使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融入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行列。打破学历、论文、年限等限制,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产业工人,破格晋升技能等级。

        5.大力加强网络学习平台建设。打造终身学习制度,建立完善终身教育学习网络平台。鼓励引导产业工人利用“学习强国—技能频道”、“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不断提升职业技术技能水平,推动建立产业工人“技能慕课”。完善全省职工教育网上平台,推行以学历继续教育与技术技能培训并重、线上线下结合的产业工人继续教育模式。推动有学历提升需求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接受大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建设在线学习和技能培训平台,满足产业工人个性化学习需求。

        (四)切实推动产业工人地位提高

        1.健全完善产业工人政治权益保障制度。按照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作为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的人选,选派优秀产业工人代表到各级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逐步提高产业工人政治地位。探索推进基层工会“推优入党”制度,把产业工人中的各级劳模、工匠、技术状元、技术能手、首席工人、优秀志愿者推荐给党组织。加大产业工人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兴滇人才奖、云岭楷模、道德模范、云南好人等各类先进评选中的推荐选树力度,把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

        2.健全完善产业工人民主权益保障制度。按照宪法和法律及《云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规定,推动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保障产业工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法推进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程序,严格述职评议,确保其代表产业工人有序参与公司治理。推动企业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创新发展,拓展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形式。

        3.健全完善产业工人经济权益保障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发布技术工人工资指导价位。落实《集体合同规定》、《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针对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产业工人收入水平。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相关政策规定,完善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推进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向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倾斜。加大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贡献在技术工人评价中的权重,将评价结果与待遇挂钩,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对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项目分红、岗位分红等多种激励分配方式,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对作出重大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专项特殊奖励。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完善首席技师制度。引导企业设置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等各类津贴。健全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支持优质项目享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4.健全完善产业工人维权服务制度。加强对涉及产业工人权益的发展规划、政策举措、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推进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生产安全、技能培训、休息休假、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改革,做细做实维权服务项目,使维权服务工作由粗放型管理向精准化服务发展。推动产业工人维权服务措施列入地方性法规。健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县级以上政府与同级总工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联系)会议。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制定云南省工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加强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工会法律顾问、律师等深入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促进企业规范用工。贯彻实施《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作用,提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实效。建立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法院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依法调处劳动关系矛盾。加强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分析研判、风险排查化解、应急处置,维护产业工人队伍团结统一与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产业工人职业健康权益,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坚守职业健康“红线”。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提升产业工人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

        (五)持续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发展壮大

        1.大力推动更充分的就业服务。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构建覆盖城市街道、社区和县、乡、村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机制。实施基层成长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单位就业。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就业启航计划,做好失业青年帮扶工作。继续健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优化覆盖城乡的就业、培训、社保、医疗、教育、住房、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农民工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型。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做好培训市场与产业工人劳动力市场需求对接工作,完善覆盖全省的公共招聘服务网络,实现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岗位信息归集,提供优质高效的网络招聘服务。

        2.切实强化产业工人网上工作力度。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云南省“数字工会”服务职工平台,建设工会组织和会员实名制管理、普惠服务项目管理、职工医疗互助管理、融媒体矩阵、工会业务管理、大数据分析运用系统,搭建结构清晰、数据准确、动态管理的全省工会会员基础数据库。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工会组织相关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厘清各部门数据管理及共享的权利和义务,打通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回应产业工人关切,有针对性开发服务项目,完善“互联网+”普惠性服务,提供网上入会转会、医疗、就业、帮扶救助、法律援助和日常生活优惠等服务。紧贴产业工人精神文化需要,做好面向产业工人的网络宣传工作。

        3.全面提升面向产业工人的服务水平。加强各级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构建以职工服务中心、职工之家、娘家人服务站、工人文化宫、疗养院、疗休养基地、工会干部培训学校等为载体的全方位服务阵地,组织、吸引广大产业工人“回家”,打造高便利性、高亲民性、高知名度、高利用率的云南工会“娘家人”服务品牌。

        三、实施保障

        (一)健全协同推进改革的工作格局

坚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推改革的整体合力。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全局进行通盘考虑和部署,促进各责任单位按照规划制定的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各级工会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根本性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改革协调领导机构办公室职责,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改革。各责任单位要对照规划提出的任务、指标等,制定年度改革计划,将规划细化为具体工作措施、分解为阶段性目标,抓好落实和督促,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完善动员各方改革力量的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各级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领导机构及办公室工作机制,强化请示报告、沟通会商、调研指导、协调推进、评估督查。健全改革工作培训交流机制,通过培训班、研修班、推进会、典型交流等多种形式,促进改革参与各方互鉴互学、取长补短。建立健全产业工会作用发挥机制,强化产业工会改革意识和能力,完善与行政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联动,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建立健全促进企业重视和推进改革的机制,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让改革助推企业发展。建立改革评价和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对改革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成果运用,层层传递改革压力。

        (三)加强先行先试和分类指导

构建以全国改革试点为标杆、省级示范点为带动、各级示范点为支撑的改革示范体系,促进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全面提质。明确各示范点创建方向,加大精准指导支持力度,突破改革瓶颈,打造一批可学、可推广的“样板”。国有企业要当好“领头雁”,携手非公有制企业共同推进改革。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取得的改革成效和经验,将改革推向中小微企业、服务业,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向全域推进。

        (四)营造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的宣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将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出台、推进落实、监督检查与规划实施有机融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解读规划的重大意义、重要内容、具体措施,大力宣传改革典型和产业工人优秀代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环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校、研究机构、群团培训学校要加大培训和研究力度,为规划实施提供理论支撑。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改革发展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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