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审计工作的闭合性,结合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手册》第三十章相关审计管理要求,公司审计部于本月完善了审计整改工作程序并通过OA系统运行了《审计整改通知单》和《审计整改回复单》相关业务表单及业务审批流程。对此,针对审计整改的必要性进行如下浅谈:
审计整改工作是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审计监督能否发挥有效作用的直接体现,审计整改效果的好坏关系到审计监督效能能否真正实现,是评价审计工作执行效果的重要标准之一。审计整改难落实已成为现阶段审计工作的一个大难题,然而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往往是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整改没能及时跟上,严重影响了审计监督效能的实现。实践证明没有整改的审计,效果等于零,要提高审计效能必须解决审计整改这一大问题。
2018年1月颁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职责范围,并增加了审计成果利用章节,突出单位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一环,审计整改工作不仅关系到审计成果的利用,更影响到审计的权威性、公信力。目前审计整改的落实已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实际运作中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等这些问题层出不穷,直接制约审计效果的有效发挥,影响了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其中,审计整改主体不明、职责不清是制约整改效果的重要因素。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首次提出,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该规定中第四章第十八条有明确规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告知内部审计机构。”由此可见,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整改中承担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被审计单位应当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或方案,对整改计划或方案的专业性、有效性负责;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部署整改工作;对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建立审核机制,明确审批流程;研究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和整改建议;负责收集、审核整改证据,填报审计整改反馈表;主动与审计部门进行沟通,负责向审计部门按时报送整改进展、整改支持材料,并对报送整改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按要求通过审计管理系统录入整改信息;对于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分析原因,制定后续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阶段性目标,并将后续整改的实施情况及结果提交审计部门。
审计要想发挥免疫系统的功能,就需要审计整改。审计是找出病理,整改是治病救人。审计整改有利于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可见增加审计整改工作,闭合公司审计工作程序是非常必要的。
审计部供稿